專利簡介

 

專利的必要性

        當今時代中,生產製造已經不再是企業競爭唯一的優勢,相對的,創新研究出突出的產品,乃是新時代企業競爭的利器。

        面對競爭激烈的產業結構,企業辛辛苦苦研究出的創新突出產品在推出之後,有可能需要面對競爭者的仿冒或是改良。如果,在沒有專利保護下,無可避免的將影響產品的銷售,傷害企業競爭的實力。

 

企業在專利申請的實務作法

        實務上,本所建議客戶:企業經過研發的新產品,在構想完成之後,不論該產品是否已經完成,最好是立即送至本所(本所常態對企業提供保密契約),以利本所進行對該構想之專利性評估(本所免費提供該評估服務),評估時間約在12天,經評估為可專利性時,立即製作專利說明書。如此,在產品生產出來之前,即已完成專利的申請。企業在這樣的架構下,可避免競爭者的仿冒或是改良。

 

專利的效力

        專利有「排除他人製造、販賣、使用、或為該目的而進口該產品的權力」,如有上述侵害之情事者,可請求:

(1)    該侵害者所為營業之金額;或

(2)    專利權人因該侵害案件之損失。

且,如該侵害因而造成專利權人信譽受損亦可要求賠償。且,如屬故意侵害之情事,可要求法官加重賠償。

 

專利的花費

        申請的費用方面(含政府規費以及本所服務費),發明約為3萬元左右,而新型約為2萬左右。後續申請過程的答辯費用依狀況而定。請准後繳交證書費以及第一年年費在67千元。這樣的花費,對於企業的保護應該值得。

 

各國的申請

專利屬於「屬地主義」,亦即,在有市場的地方,申請人應皆提出申請,而不同國家的專利之間無法跨國保護。各國收費情形請參考本所收費方面的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