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仕誠國際專利事務所─撰寫專利說明書應注意要點
專利說明書的撰寫,針對說明書的「先前技術」、「實施方式」、「申請專利範圍」三部分在撰寫上需要注意以下事項:
(1)先前技術:
(a)首先分析申請案於先前技術之差異;
(b)針對該差異予以檢索資料庫,如果已經有近似之專利已經公開,找出與該近似的先前技術的技術特徵差異;
(c)以文字配合圖式予以描述,其中圖示應充實不應簡略。
(2)實施方式:將申請案之裝置、方法的細部構件、連接關係、操作方式予以說明。包含:
(a)配合圖式,順序描述該申請案之內容;
(b)圖示之參考應清楚,不可籠統表示;
(c)對於技術特徵之產生效果(相較於習知技術)之原因予以說明。
(d)突顯出本申請案相對於習知技術在「手段」、「功能」與「效果」上的不同。
(3)申請專利範圍:此部分攸關申請案之權利範圍,至為重要。
(a)在看似簡單的結構中,皆藏有特殊之構成元件,以及構成元件之間的連接關係;
(b)如果以「僅具有一特定元件」為特徵的描述,將造成範圍過大或被舉發之風險。
(c)撰寫時應預防任何第三者有「迴避專利」的可能;
(d)對於元件與元件之間可能的變動皆予以考慮,再界定本申請案之特徵;
(e)相關習知技術應設置在「專利標的」部分,以茲區別;
(f)對於附屬項,應蒐集本申請案相關之其他特徵。
其他:
(a) 圖式之應以專業製圖軟體之工業製圖製作;
(b) 圖式不應過度重複,最好以單一圖式表示某一特定角度之圖式,相同圖式不應重複列出;
(c) 不同角度或是不同操作模式,應以不同圖示表示。
好壞說明書之差異:申請案之撰寫,應力求迅速、確實,在適當的分工以及專業分析下,完成一份20頁以上的完美說明書並非難事。針對客戶之需要,即使要在更短的時間,例如一週或約3天內完成20頁以上的專業說明書,是現有較具競爭力事務所的一大特點。